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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我單位改革開放、經濟建設、城市管理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和設想;
2、對各部門工作職責、辦事程序和政策規定的咨詢、意見和建議;
3、對工作的批評、意見和建議;
4、對關系群眾切身利益、實際困難的求助;
5、對各部門機關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揭發;
6、屬于行政部門應當處理的其他有關問題的意見和建議。涉及黨委、人大、部隊、法院和檢察工作中的意見、批評和建議,來電人應分別向有關部門反映。
7、凡要求回復者須留下聯系方式。
8、受理申請公開服務。
9、您所咨詢和反映的問題已向相關部門反映后按規定沒有進行答復和處理的可以選擇給領導寫信進行反映。
注:如果您不希望在網上公開您的問題,請選擇"不公開"選項,隨后憑系統反饋給您的查詢碼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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